8個多月前,歐盟標志性數據保護法律《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生效;如今,歐洲執行委員會公布投訴統計數字,稱歐盟成員國共收到超過9.5萬件投訴。
這些投訴已觸發3起經濟處罰,包括法國1月底因未充分告知用戶數據用途而對谷歌判處的5000萬歐元罰款。
法國判決的依據就是去年5月25日生效的GDPR,谷歌擬對法國的判決提出上訴。
委員會第一副總裁 Frans Timmermans 稱:公民已經對數據保護及自身權益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認識。
聯合聲明中寫道:正如國家數據保護機構日常工作中所見,公民如今正在行使這些權益。至今已收到超過9.5萬份來自公民的投訴。
真正重要的不僅僅是我們的隱私保護,還有對民主的保護與確保我們數據驅動型經濟的可持續性。
但官員們也指出,歐盟還在等待5個成員國將GDPR納入他們的國家司法體系。
這5個成員國是:保加利亞、捷克共和國、葡萄牙、斯洛文尼亞和希臘。
GDPR的實施仰賴國家數據保護機構。
歐盟將GDPR宣傳為自網絡誕生以來對數據隱私法規的最大改革,稱其為后Facebook數據收集丑聞時代制定了新的標準。
該法案確立了個人必須顯式授權數據使用的核心原則,授予了消費者數據使用“知情權”——知道誰在處理他們的信息,信息將作何用途。
該法司法轄區內的公民可以出于商業原因阻止其數據的處理,甚至可以依據“遺忘權”刪除他們的數據。
2016年美國總統大選期間,英美政治研究公司劍橋分析大肆收集Facebook用戶數據的丑聞,推動了GDPR新法付諸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