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新法規定:瀏覽恐怖分子在線內容也犯法,可致最高15年監禁。
2月12日,《反恐和邊境安全法案》獲得英國皇室批準,該法在原有法案基礎上為司法部門遂行反恐職能再增力量。
但其中一項法律條款的更新卻引發了爭議:原有犯罪認定中,獲取“可能對執行或準備實施恐怖主義行為的人有用的信息”,如今新納入了瀏覽或流通在線內容中。
人權組織和恐怖主義立法獨立審查員 Max Hill 原本就對提案條款持批評態度,表示:新納入立法的規定卻比提案更加嚴苛。
原始提案中瀏覽恐怖主義內容3次或3次以上才算犯罪,但最終法案里刪掉了對次數的限制。
新法還加大了對某些恐怖主義犯罪籌備行為的處罰力度,比如利用收集恐怖信息,最高可招致15年監禁。
根據2000年法案第58(1)條,收集或記錄可能對執行或準備實施恐怖主義活動提供便利信息的行為視為犯罪。
但政府在2019新法的影響評估中辯稱:舊法案沒考慮到雖未永久持有但在互聯網上瀏覽此類材料的情況,比如在線流通或瀏覽此類內容的行為。
政府稱,現有立法未能詳細說明在捕獲恐怖分子內容分發及消費上“不斷改變的方法”中那“細微的差別”,所以在2019法案中新添上了一句,將“在線瀏覽(或訪問)任何恐怖分子內容”也列為違法犯罪行為。
這意味著,從技術上說,只要點擊了通往此類材料的鏈接就算犯罪。人權組織很是擔心此條立法被濫用。
“思想罪”……
去年夏天,在提案還是多次點擊才算違法的時候,恐怖主義立法審查員 Max Hill 便提示人權聯合委員會:政府編織的法律之網網眼太小了,會誤傷太多太多人。
他還指出,由于法律草案亦將最高刑罰延長至15年監禁,故有關罪行可能會被判長期監禁。
人權活動組織“Liberty”的 Corey Stoughton 對此表示認同,并稱:法律不應涵蓋學者和記者,還應豁免那些為了更好地理解這些問題而瀏覽此類內容的人,以及僅僅因為判斷錯誤或犯蠢而點擊了此類鏈接的人。
聯合國隱私問題特別報告員 Joseph Cannataci 也大肆抨擊該法案,稱這一規定有“將思想罪推向極端”的風險。
在訪英參加會議的過程中,Cannataci反駁道:
產生做某事的意圖和實際執行某一行為之間的區別仍是刑法的基礎。但你卻說‘你已經讀了3次,所以你一定在做壞事’?
政府稱該法案依然提供現有的“合理抗辯”,包括被告“不知道,也沒有理由認為”這些材料包含恐怖主義宣傳的情況。
英國內政部的影響評估中寫道:一旦被告提出此合理抗辯,(以刑事標準)證明該抗辯不成立的舉證責任就落到了檢方身上。
2019新法:
http://www.legislation.gov.uk/ukpga/2019/3/pdfs/ukpga_20190003_en.pdf
2019新法影響評估文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