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阿聯酋的企業主被香港一名不法分子通過“黑客”技術騙取10萬美元。該企業主在求告無門的情況下,聯系了寧波一名律師,寧波律師成功助其維權并將不法分子抓獲歸案。
據該企業主講述,他的公司Journey commercial Intermediary LLc的郵箱被黑客入侵,2012年8月4日,他在向客戶支付款項時,黑客以一個與自己公司客戶郵箱極其相似的郵箱向委托人發送了付款賬號郵件,導致委托人將103439美元轉賬匯入黑客的香港匯豐銀行賬戶。該客戶在幾天后發現,與銀行聯系,黑客賬戶內已款項全無。該企業主在無法追回該筆款項的情況下,委托大成律師事務所寧波分所的黃妙律師辦理此案,希望能將黑客繩之以法,并追回損失。
黃律師在受理該案后,根據客戶提供的銀行匯款憑證獲得了黑客的名稱,考慮到黑客的開戶銀行為香港匯豐銀行,猜測該公司很可能在香港注冊;通過向香港特別行政區公司注冊處查詢,果然有這樣一家公司,通過進一步查詢,黃律師獲得了該公司法人的具體登記信息。“在獲得以上信息后,我選擇先刑事控告,再視情況進行民事索賠的方式,向黑客注冊地的香港管轄警署進行了舉報。”黃妙律師介紹。
2012年12月27日,香港警署根據黃律師提供的匯款憑證、黑客公司注冊信息、黑客公司法人身份證件信息等相關證明材料受理了本案。今年2月份,黃妙律師收到香港警署發來的回函,告知黑客已被捕,于去年9月被香港法院判一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1.7萬港元。相關損失正在追討中。
近年來,隨著國際貿易的發展,電子郵件成為客戶進行生意往來的最常用交易工具,電子郵件也因此成為黑客犯罪的高發領域。法律界人士提醒:對于涉及付款的郵件,應特別注意郵箱地址是否與原先的客戶郵箱一致,或匯款前對賬戶再次確認;發現匯款至黑客賬戶后,立即聯絡收款銀行,要求停止付款。有些銀行會有相應的止付措施,采用正確有效的控訴方式,將案件向黑客所在地國家或地區的刑事案件立案機關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