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與360公司爬蟲機器人不正當競爭糾紛案,又被稱為Robots協議案,是中國搜索領域爬蟲機器人競爭第一案。該案于2014年8月7日宣判,然而宣判當日,我們卻在網上看到兩種不一樣的聲音,這樣的聲音也讓記者一頭霧水。
其中百度方面宣稱:奇虎360公司在該案件中需賠償百度70萬,而奇虎360方面堅持最終審判結果是“最終判定360搜索可抓取百度內容”,只字未提賠償條款以及勝利與否。最終通過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官方微博,記者也看到一行耐人尋味的“結案陳詞":我院認為,被告奇虎公司的行為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相關規定,應賠償原告百度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共計70萬元,同時駁回百度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
在官司有結論時,有關注結果的(360陪70萬),有關注細節的(法院允許360的行為),還有關注其他事情的,但無論你關注什么,事實是:百度說360公司非法競爭,并贏得了官司的勝利;360公司不談官司勝敗,只說法院允許其抓取百度內容,象征著突破百度“Robots協議”壁壘,有用戶言稱這才是里程碑。而且,在沒有看到法院判決全文前,專家和媒體的聲音都可以不用看!(一位名叫張愛武的律師所言)
以下為事件過程中,來自雙方不同的觀點以及各媒體的報道:
這是由微信訂閱號“互聯網安全那點事”中的內容,文章明確指出“法院判定360搜索可抓取百度內容”。
與此同時,微博上華強北的官方微博轉載的內容,其中附了一張法院判決書的電子掃描版
這是360搜索的官方微博轉載的一條來自“正義網”的文章,原文如下:法院判定360搜索可抓取百度內容:自由競爭的勝利
另一方面,百度表示“百度訴360違反爬蟲協議案宣判:360賠償70萬”,并組織專題對此事進行詳細闡述
而這個聲音也在其他媒體中廣泛蔓延,其中網易科技和新華網也對此事進行了報道
這樣一場官司,兩種聲音,兩種結果,孰是孰非?難辨真偽!
Robots協議(也稱為爬蟲協議、機器人協議等)的全稱是“網絡爬蟲排除標準”(Robots Exclusion Protocol),網站通過Robots協議告訴搜索引擎哪些頁面可以抓取,哪些頁面不能抓取。影響
Robots協議是網站出于安全和隱私考慮,防止搜索引擎抓取敏感信息而設置的。搜索引擎的原理是通過一種爬蟲spider程序,自動搜集互聯網上的網頁并獲取相關信息。而鑒于網絡安全與隱私的考慮,每個網站都會設置自己的Robots協議,來明示搜索引擎,哪些內容是愿意和允許被搜索引擎收錄的,哪些則不允許。搜索引擎則會按照Robots協議給予的權限進行抓取。
Robots協議代表了一種契約精神,互聯網企業只有遵守這一規則,才能保證網站及用戶的隱私數據不被侵犯。違背Robots協議將帶來巨大安全隱憂——此前,曾經發生過這樣一個真實的案例:國內某公司員工郭某給別人發了封求職的電子郵件,該Email存儲在某郵件服務公司的服務器上。因為該網站沒有設置robots協議,導致該Email被搜索引擎抓取并被網民搜索到,為郭某的工作生活帶來極大困擾。
如今,在中國國內互聯網行業,正規的大型企業也都將Robots協議當做一項行業標準,國內使用Robots協議最典型的案例,就是淘寶網拒絕百度搜索、京東拒絕一淘搜索。不過,絕大多數中小網站都需要依靠搜索引擎來增加流量,因此通常并不排斥搜索引擎,也很少使用Robots協議。
北京市漢卓律師事務所首席律師趙虎表示,Robots協議是維護互聯網世界隱私安全的重要規則。如果這種規則被破壞,對整個行業就是滅頂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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