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黑客購買“掃號軟件”,進而獲取某網上商城用戶賬號及密碼,竊取賬戶余額近萬元。近日,經江蘇省常州市新北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孫權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1.8萬元。
2012年,孫權加入了一個QQ群。群里都是專門上網盜號的黑客,他們盜取賬號后,將賬戶余額低價變賣獲利。崇拜之余,“菜鳥”孫權也想通過類似方式賺錢。2013年5月,他花100元向群里的一名黑客購買了“掃號軟件”,又花20元向另一名黑客購買了10萬組賬戶信息。然后,孫權登錄某網上商城,通過“掃號軟件”將買來的數據信息與網站用戶的賬號、密碼逐一比對。最終,孫權獲得該網上商城12名用戶的賬號及密碼,涉及賬戶余額近萬元。
起初,孫權僅用這些賬戶積分換了點兒零食。一個多月后,見沒有人發現,他才開始大膽作案。他用這些賬戶余額購買了大豆油、移動硬盤等總價值9079.4元的各類商品,再低價售賣,從中獲利4700元。
據了解,很多人為便于記憶,通常會在不同的網站,包括網上商城、論壇、門戶網站等使用相同的賬號和密碼,一旦某個網站的數據遭泄露,就可能給不法分子及“掃號軟件”留下可乘之機。為此,辦案檢察官提醒,網民在不同網站注冊時,最好使用不同的賬號及密碼,并經常進行修改。